欢迎登录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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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你单位(企业)法定义务。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现将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1、必须如实申报财产。申报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及变动情况;报告后财产变动的,十日内补充报告。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人民法院将予以罚款,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给予罚款、拘留。
2、应当提供会计账册的必须及时提供,如不提供真实账册,人民法院将予以罚款,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给予罚款、拘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保持联络畅通,按时接受人民法院询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将予以拘传。
4、必须承担不主动履行义务扩大的损失。包括迟延履行产生的利息、罚息,处置财产产生的评估费、拍卖费,申请人悬赏执行产生的公告费、悬赏金等。
5、不得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行为,违反的将受到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未履行完毕义务前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其他责任人、实际控制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持续受到信用惩戒和高消费限制。
特此告知
(院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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