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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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7日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推进法治即墨和平安即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017件,办结14450件,标的额2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1%、8.7%和2.6%。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集体荣誉36项,涌现出“全省办案能手”等先进个人116人次。 一、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为全市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优化和谐的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关于为古城片区改造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针对蓝色硅谷核心区、王村新城建设,大沽河综合治理工程,古城、顺河片区拆迁改造以及国际商贸城征迁等全市重点项目,及时介入,靠前服务,成立巡回法庭,诉前调解纠纷486起,暂缓立案263件,保障了各项工程顺利推进,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赞松给予批示肯定。高度重视新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参加市委“集中整治侵占农村集体利益及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深化“百名法官进百企、进百村”活动,指导企业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为企业避免损失1.36亿元,化解各类纠纷1200余起,到位帮扶资金20万元。建立院领导与镇、街道定点联系制度,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在处理青岛蜜友鞋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现场立案,速裁速执,最终使1400余名职工顺利拿到欠款,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的和谐发展。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的治安环境。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65件,判处刑罚1325人。一方面,重拳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和故意杀人、强奸等暴力性犯罪,判处五年以上刑罚74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食品安全、非法传销犯罪案件的专项审判力度,集中宣判了六起制售毒豆芽、地沟油犯罪案件,对16名主犯分别判处15年至3年有期徒刑,罚金720万元,省、市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特殊人员帮教管理、社区矫正以及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工作,全年回访社区矫正缓刑人员332人次,为经济确有困难的24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指定了辩护人,对576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或判处非监禁刑,对27人免予刑事处罚,最大限度化解罪案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少年审判庭被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 ——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承担青岛法院系统民事审判 “五位一体”试点工作,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630件,案件增长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率和调撤率实现了“四降一升”工作目标,青岛中院在我院召开现场推进会予以推广。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审判维权工作,对于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以及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妥善处理此类案件2132件,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针对我市民间借贷市场混乱以及案件高发的现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审结此类案件2609件,涉案标的7.26亿元,有效发挥了司法对民间资本市场的引导和规制作用。强化商事审判,服务全市传统商贸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护航“千年商都”建设,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350件,民二庭被表彰为“全省法院三零竞赛优秀单位”。在处理青岛华骏钢市入驻企业经济纠纷中,及时成立巡回法庭,到福建、上海等地辗转行程2万多公里,保全财产30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稳定。 ——切实化解行政争议,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积极发挥司法的公权制约功能,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8件,审查各类非诉执行案件344件,有力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发布2013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撰写司法建议12份,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预警信息和参考依据。积极推行“诉外沟通、庭前对话、庭中协调”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附带民事调解、行政争议协调联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青岛市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在我院公开开庭审理,新华社等中央、省、市20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进诚信的社会环境。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努力推进积案化解,共执结各类案件3068件,结案标的额5.4亿元,执结率同比增长10.7%。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以及交通肇事赔偿金等案件,积极开展“春雷”、“秋风”、“暖冬”等系列专项执行活动12次,执结案款9600余万元。对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将执行款送到家中,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与银行、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联合建立司法查控网络平台,发送查控信息13万余条。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肃查处拒执犯罪行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三项措施,通过报刊、微博、电视台对245人发布限高令,向最高法院网络录入失信“老赖”名单108人,执行拍卖258起,拘传1035人,拘留257人,以涉嫌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4人。 二、紧紧围绕公正司法,着力推动法院公信力有效提升 ——以司法便民利民树立司法公信。扎实推进“立案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配置饮水机、触摸屏等便民设施,完善预约立案、诉讼收费、退费支付等措施,打造立案告知、诉讼引导、流程查询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特困申请执行人救助、信访救助等司法救助金32.8万元,减免诉讼费22.4万元。深入开展面向社区、学校、企业的“接地气、连民心”活动,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普法,巡回审理案件245件,举办专场法制宣传、咨询活动6场,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学武给予批示肯定,要求全市法院学习借鉴。 ——以规范审判管理保障司法公信。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办案重点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控制审限的变更,健全完善均衡结案机制,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院长督办,有效缓解了久拖不结、突击结案等问题。制定院领导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规定,院长、庭长亲自办案,充分发挥院领导的示范、指导和带动作用。建立审判动态分析和质效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完善案件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机制,出台全省首个执法过错终身追究办法,对执法过错责任倒查,终身追究,《人民法院报》对此做法专门予以报道。 ——以终结矛盾纠纷维护司法公信。坚持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审判为平台、以便民诉讼联系点为支撑,强化诉前调解、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把纠纷化解贯穿到案件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全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095件,指导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00余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5.2%,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700余万元,有效实现了罪案矛盾的源头化解。坚持信访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纠纷化解到位和重点案件稳控到位,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46%,初信初访结服率达95%,青岛市委政法委交办的9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圆满完成重点时期的社会稳定工作,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安保维稳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以推进司法公开彰显司法公信。全面推行“阳光审判”,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生成电子卷宗11382宗,方便当事人随时查阅。推进审判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审判流程查询系统,通过手机短信、电子触摸屏等技术手段为公众提供司法服务。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执行短信、执行告知、执行会商、执行听证制度,及时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进程、争议事项和执行结果,向当事人发送和回复执行信息1.6万条,与申请人会商案件1532件,举行听证55场。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在青岛法院系统率先开通微博、微信,主动向社会通报法院工作,发布信息1100余条。重大审判及执行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在《法制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发表各类理论文章、调研信息、案例分析、新闻通讯160余篇,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司法宣传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三、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切实提升干警整体素质和形象 ——着力加强司法理念培育。深入开展“体民情、转作风、做表率”实践活动和“感受公正”群众观念教育活动,培育广大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在青岛法院系统率先提出打造部门诉讼文化理念,大力推进大信法庭“诚信”文化、华山法庭“正义”文化等示范窗口建设,开展执行沙龙、体育文化节等群众性文体活动,设立法官荣誉日,以法院文化建设引领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广大干警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明显增强。 ——着力抓好司法能力培养。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建立多岗位锻炼、青年法官导师、轮流参与接访以及业绩档案管理四项制度,促进青年法官的快速成长。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着力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辨法析理、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化解矛盾五种能力,营造人人重视能力建设、人人追求司法素养、人人争当先进标兵的氛围。组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14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全年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70件,个人办案最高达612件,两项指标在青岛法院系统均位居第一。 ——着力加强廉政防控和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改进作风促发展、服务群众惠民生”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查纠工作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等不正之风。最高法院检查组到我院检查,对我院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实行审务督察、政务检查二合一的大督察,从社会各界聘请15名司法监督员,成立6个司法作风督察小组,从信访、走访、暗访入手,严肃查办干警违反“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和办案不公、办案不廉等违法违纪行为,对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1人行政记过处分,省纪委副书记王喜远到我院调研,对我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是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市法院不断增强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报告制度,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开展商事审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活动6次,向代表、委员寄送法院院刊、工作通报1260余份。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参与庭审评查50人次,召开座谈会8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与理解。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法官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够端正;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执行难问题、涉诉信访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即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以服务即墨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突破,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力的步伐举措,切实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着力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大力加强司法应对。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市委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部署,高度关注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在司法公开上有新成效。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提升诉讼服务的科技化和规范化水平。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上网、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率的司法服务。完善审判委员会及人民陪审员制度,切实提高司法民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积极服务保障民生,在为民司法上有新举措。进一步完善立案窗口、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为民司法举措,加大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丰富“法院开放日”活动,畅通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渠道。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提高民生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效率,通过保民生,实现得民心、提公信。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在廉洁司法上有新发展。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奋力争当全省县域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快建设开放型现代化城市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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