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法官手记|坚持“如我在诉” 办好每件小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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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 ||
蓝村法庭员额法官刘青鹤的办案心得 作为一名人民法庭的员额法官,我办理的案件大多是标的额较小、法律关系简单的“小案”,但“小案”事不小,案件的背后可能是当事人久未到手的工资、是他的土地房屋、是他的赔偿款、是他急需的经营资金、是他真实鲜活的生活。我能做的便是通过将心比心的每一句温暖话语、用心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积极调解的每一起矛盾纠纷,传递司法温情,把“冷冰冰”的法条变得“热腾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快速有效送达是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及调解案件的重要前提之一。送达送得好,送得快,才能提高结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也有利于之后的调解工作。法庭的案件大多存在送达难的情况,我们团队会综合运用系统查询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及微信等方式,尽最大可能直接向被告送达,直接沟通便于查清案件事实及开展调解工作。 用心调解,当庭履行,减少当事人诉累。今年1-6月份,我所办结的301件案件中,调解135件,撤诉105件,调撤率80%。撤诉案件中经调解后双方协商解决的也占不小的比例。调解结案不仅可以实质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缩短结案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也可以免去之后送达判决书、办理上诉等一系列繁琐的工作。收案后我会先看案由,看证据,对于有调解可能的案件我和书记员会直接联系被告询问能否调解及调解意见,再跟原告沟通,后直接通知双方到庭调解或网络调解,所以有不少案件收案几天即可调解结案。其次是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始终,有的案件是在多次开庭后或者送达判决书前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所以我会在裁判前再次联系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对于标的额不高,有可能当庭履行的案件我也尽量督促当事人当庭履行。近期,我审结的另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是外地上市公司,原告受伤较重,经3次庭审未达成调解,原告4次转院治疗,专家会诊、证人出庭,并有几方垫付费用,证据繁多,我用了好几天空闲的时间核对票据、计算数额、查计算标准,写了10几页判决书。但在发出判决之前我又给被告代理人打电话做调解工作,经过一个星期的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通过网络庭审签署调解笔录的当天支付了近40万元赔偿款。我当时的心情比较复杂,开心的是原告及时拿到了赔偿款,双方也都对我的工作表示肯定,懊恼的是白白浪费了写判决书的时间。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最大限度提高办案效率。我们团队会提前浏览新收案件的案由和诉状,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安排开庭时间,相对简单的案件一上午至少安排3起调解或开庭,稍微复杂的案件及当事人多的案件下午安排2起;疑难复杂案件通常安排在下午。我和书记员统筹安排好时间、快速行动,主持第一个案件调解后,给当事人留有考虑和商量的时间,这段时间我们组织第二个案件调解。如果上午安排的多个庭审中有证据多、案情复杂的案件,通常当事人或代理人需要庭后核实相关证据和事实,我会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并归纳争议焦点,要求双方庭后提交质证意见,并另行安排庭审时间,以免影响之后安排的庭审。简单的案件庭审结束后我会利用午休时间抓紧写判决书,缩短结案周期,也让我有较充足的时间来研究撰写复杂案件判决书。统筹合理安排时间是提高办案效率、给当事人提供高效诉讼服务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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